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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瓯海区委、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瓯海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瓯委发〔2011〕103号)、《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温瓯编〔2011〕4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瓯委办〔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瓯海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瓯海区委党史研究室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区委、上级党史部门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制订全区党史工作规划;负责地方党史编研工作,编写、出版有关瓯海地方党史、瓯海革命史、瓯海当代史方面的书刊;组织、指导、协调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工作;组织重大纪念活动。
  (二)按照区政府、上级地方志部门的有关地方志工作的精神,制订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地方志、地方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组织开展整理旧志工作。
  (三)组织党史专题研究工作,开展地情调查和研究,开发史志资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及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四)运用党史及地方志资料及研究成果,配合组织、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情、地情教育。
  (五)开展党史和地方志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进全区史志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史志资源共享。
  (六)配合上级党史、地方志部门开展史志资料征集和研究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资料、信息化、保密、财产管理、接待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史、地方志资料室管理工作。负责配合组织、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情、地情教育。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党史、地方志的宣传教育和重大纪念活动;负责全区重要党史胜迹的建设项目安排和指导维护修缮工作;负责指导史志宣传阵地建设;负责瓯海党史、地方志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全区党史、地方志书刊的出版、发行工作。
  (二)编研一科
  负责拟订全区党史工作规划;组织瓯海地方党史、革命史、当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编写工作;组织党史专题的征编工作;负责《瓯海史志》期刊的编辑工作;指导、督促全区的地方党史工作;负责重大课题征编的协调工作等;配合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开展党史征集、研究工作。
  (三)编研二科
  负责拟订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瓯海地方志、地方年鉴、各类地情丛书编纂工作;负责《瓯海区志》的编写工作;开展地情调查和研究;负责《瓯海史志》期刊地方志相关内容的编辑工作;指导、督促全区的地方志书工作;组织开展整理旧志工作;配合上级地方志部门做好地方志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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